市河(湖)长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扶贫助困工作部署,对标巡察问题整改,多措并举,重点发力,全力推动涉农区困难村落实河(湖)长制工作。目前,困难村暗查暗访发现问题已明显减少,沟渠坑塘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一是强化全市困难村落实河(湖)长制管理。2018年11月,印发通知要求各区将困难村沟渠坑塘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区、镇、村级河(湖)长要履职尽责,建立沟渠坑塘名录、河长名单、问题台账,及时报送困难村落实河(湖)长制情况。2019年7月,再次要求各涉农区将自查自纠农村水环境情况纳入河(湖)长制管理,同时印发《市河(湖)长办关于进一步加大河(湖)长制考核及暗查暗访工作力度的通知》,督促各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考核及暗查暗访工作要求,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是推动涉农区建立困难村沟渠坑塘台账。组织各涉农区建立困难村沟渠坑塘问题台账,明确台账内容和格式,将各级河(湖)长巡河、暗查暗访、集中排查、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全部纳入本区困难村台账管理,并及时进行动态更新管理。
三是加大对困难村沟渠坑塘暗查暗访力度。编制全市困难村暗查暗访检查计划,扩大了偏远困难村检查数量,市级暗查暗访覆盖率达到30%以上。建立困难村暗查暗访工作台账,每月印发暗查暗访通报,突出困难村检查情况,对困难村沟渠坑塘管护不到位的河(湖)长进行点名道姓通报,并对上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公示,对未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河(湖)长通报批评。
四是创新工作方法实现常规督查同等效果。坚持问题导向,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对困难村沟渠坑塘较严重的问题进行督办,跟踪管理;印发《市河长办关于涉农区困难村河(湖)长制公示牌增加市河长办监督电话信箱的通知》,扩大监督渠道;对上级督查暗查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采取“四不两直”方式进行现场核验。
五是加强困难村落实河(湖)长制宣传培训。将困难村河(湖)长解决水生态环境问题情况纳入河(湖)长制工作动态,及时反映各区困难村落实河(湖)长制情况。全市10个涉农区均组织了对乡镇级、村级河(湖)长培训,除北辰区计划8月底前完成培训外,武清、宝坻等9个涉农区乡镇级、村级河(湖)长培训覆盖率均达到了100%。
目前,全市困难村落实河(湖)长制已进入关键时期,市河(湖)长办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采取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推动涉农区困难村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实现从“有名”到“有实”的根本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