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批复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

发布时间:2021.04.16 11:02:48 阅读:541 次

       日前,市政府批复市水务局编制的《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对建设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城市运行安全,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排水规划》确定规划期限为20202035年,近期水平年为2025年,远期水平年为2035年。规划范围为全市域城镇,重点为津城核心区475平方公里;对外围区域为指导性规划,提出建设标准、主要布局等上位规划原则。

      《排水规划》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海绵城市、韧性城市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坚持系统观念、问题导向,对标先进地区,以完善高标准的城市排水防涝减灾工程体系为重点,全面构建城乡统筹、布局合理、生态友好的城乡排水格局。到2025年,津城核心区(外环线以内)基本建成完善的城市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实现建成区排水泵站、管网设施全覆盖,全面消除小于1年一遇排水标准的区域,达到35年一遇排水标准的区域由现状20%提升至58%;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3%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7%以上,减少COD排放量77万吨/年;到2035年,津城核心区重要地区和新建区域综合排水能力达到5年一遇,一般地区综合排水能力全面达到3年一遇,实现“标准内降雨及时排干、标准外降雨快速排干”的目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9%以上,建制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6%以上,污水管网普及率达到100%,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减少COD排放量116万吨/年。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组织和推动市有关部门及各区人民政府全面落实《排水规划》,为提升全市排水防涝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