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天津市永定河保护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为我市首部流域性协同立法项目,《条例》的制定实施,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治水思路,全面践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统筹推进永定河流域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和生态安全,传承弘扬水文化,为加快推进永定河流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将永定河恢复成为“流动的河、绿色的河、清洁的河、安全的河”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条例》共九章六十三条,在完善京津冀三省市共性制度基础上,立足天津功能定位和问题需求的独特性,主要规定以下内容。
一是健全保护管理体制机制,突出全流域系统治理。明确永定河流域保护基本原则,界定永定河流域范围,明晰政府和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强调协同落实全流域统一规划、统一治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要求,明确多元主体参与流域治理相关规定。
二是强化规划与管控,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明确落实海河流域综合规划,规定将永定河流域保护相关工作纳入城市防洪、生态环境保护、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等规划,提出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管控要求。
三是统筹防洪与工程安全建设,筑牢防洪安全防线。明确统筹防洪排涝工作,完善防洪抗灾体系,加强防洪工程设施、涉河工程建设管理以及蓄滞洪区管理,提出抗洪抢险、防汛应急转移、灾后恢复等工作要求,明确永定新河入海河口治理具体规定,保障防洪安全。
四是坚持水资源保护与利用,落实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加强河道保水护水工作,明确落实水量分配方案,提出加强水资源利用管理、地下水保护、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等工作要求。
五是加强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环境质量。落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加强排污口管理,明确农业、工业、生活污染多领域控制要求,明确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水生态监测机制具体规定。
六是强化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促进水文化传承发展。明确永定河流域文化资源调查和认定制度,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创新性发展,完善农文旅融合发展支持政策措施,强化文化宣传和文化遗产展示传承。
七是坚持系统观念,深化区域协同与流域协作。强化与永定河流域上游地区的沟通协作,提出政策制定、防洪、生态补水、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协同要求,完善水污染联防联控、联合监测与信息共享等制度,协同做好永定河流域保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