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委托,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废弃物海洋倾倒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项目、海洋倾倒区选划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废弃物海洋倾倒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项目、海洋倾倒区选划项目。
2.项目编号:FQWHYQDPJXHHT-2020-01。
二、项目内容
第1包:废弃物海洋倾倒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项目(辽宁区域),主要内容为辽宁省范围内申请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的项目对应的废弃物海洋倾倒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工作,约130个站位的采样及相应样品的理化及相关检验。
第2包:废弃物海洋倾倒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项目(河北区域),主要内容为河北省范围内申请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的项目对应的废弃物海洋倾倒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工作,约85个站位的采样及相应样品的理化及相关检验。
第3包:废弃物海洋倾倒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项目(天津区域),主要内容为天津市范围内申请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的项目对应的废弃物海洋倾倒特性和成分检验评价工作,约45个站位的采样及相应样品的理化及相关检验。
第4包:秦皇岛附近海域疏浚物倾倒区选划论证项目,主要内容为秦皇岛附近海域疏浚物倾倒区选划论证并编制《秦皇岛海域疏浚物倾倒区选划大纲》《秦皇岛海域疏浚物倾倒区选划论证报告》。
第5包:莱州湾远海海域疏浚物倾倒区选划论证项目,主要内容为莱州湾远海海域疏浚物倾倒区选划论证并编制《莱州湾远海海域疏浚物倾倒区选划大纲》《莱州湾远海海域疏浚物倾倒区选划论证报告》。
第6包:天津附近海域骨灰倾倒区选划项目,主要内容为天津附近海域骨灰倾倒区选划论证并编制《天津附近海域骨灰倾倒区预选位置建议书》《天津附近海域骨灰倾倒区选划报告》。
第7包:东营附近海域骨灰倾倒区选划项目,主要内容为东营附近海域骨灰倾倒区选划论证并编制《东营附近海域骨灰倾倒区预选位置建议书》《东营海附近域骨灰倾倒区选划报告》。
三、项目预算、最高限额
本项目第1包预算为人民币35万元。
本项目第1包设定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35万元。
本项目第2包预算为人民币23万元。
本项目第2包设定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3万元。
本项目第3包预算为人民币12万元。
本项目第3包设定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2万元。
本项目第4包预算为人民币100万元。
本项目第4包设定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本项目第5包预算为人民币100万元。
本项目第5包设定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0万元。
本项目第6包预算为人民币10万元。
本项目第6包设定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本项目第7包预算为人民币10万元。
本项目第7包设定最高限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3包: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19年度或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计量认证证书附表包含本项目监测内容。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4~7包: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注;B.2018年度或2019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2019年度或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年3月24日至2020年3月31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请经办人将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13920179663@163.com,发送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到账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提供的电子邮箱。
4.招标文件的售价:人民币3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帐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20年4月15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韩树磊、刘帆
2.联系方式:022-23266688转8150、13920179663、18202562580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王茂君 022-24103658、1315320396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23266688转815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投标人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