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天津市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 独流减河堤防破损修复及防洪通道设施治理工程 (项目编号:DLJHDFPSXFJFHTDSSZL-2020-01)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0.10.30 09:00:00 阅读:87493 次
项目概况
      独流减河堤防破损修复及防洪通道设施治理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JHDFPSXFJFHTDSSZL-2020-01
项目名称:独流减河堤防破损修复及防洪通道设施治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00.74万元
最高限价:300.74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300.74 300.74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1.独流减河右堤桩号14+500~17+500堤防破损修复采用格宾石笼及雷诺护垫对水毁部分进行修复,右堤桩号17+420~17+500采用双层1m厚格宾石笼进行防护;桩号17+270~17+420段采用单层1m厚格宾石笼上盖50cm厚雷诺护垫进行防护;16+980~17+270段采用单层1m厚格宾石笼上盖30cm厚雷诺护垫进行防护;16+690~16+980段采用单层1m厚格宾石笼进行防护;16+540~16+690段采用单层1m厚格宾石笼上盖17cm厚雷诺护垫进行防护;15+897~16+540段采用单层1m厚格宾石笼进行防护;15+462~15+897段采用单层1m厚格宾石笼上盖17cm厚雷诺护垫进行防护;15+253~15+462段采用单层1m厚格宾石笼进行防护;15+102~15+253段采用单层1m厚格宾石笼上盖17cm厚雷诺护垫进行防护;14+500~15+102段采用单层1m厚格宾石笼上盖23cm厚雷诺护垫进行防护。在格宾临水侧种植芦苇苗,延米种植芦苇苗1m2。 2. 独流减河右堤桩号9+500~10+300段堤顶路破损修复面层采用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厚中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 3. 防汛通道设施改造对独流减河、大清河、子牙河、子牙新河巡堤路上66座现状限高限宽设施改造成限宽设施,并在限宽设施两侧树立警示设施。在独流减河特大桥(独流减河桩号2+470处)、团泊大桥(独流减河桩号28+200处)、万家码头大桥(独流减河桩号43+000处)左右堤各布置两座警示标志,共计12座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B.2019年度或2020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2019年度或2020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4)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备水行业行政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5)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磋商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30日 2020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方式: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截止前,将购买文件的函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18522892008@163.com,函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供应商发送邮件后请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确认。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款后以电子文件方式将磋商文件发送至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磋商文件后2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磋商文件售后不退。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银行账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6.0%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大清河管理中心(天津市北大港水库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42号
  联系方式:158228144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联系方式:18522892008、188126693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旭江、李爽
  电 话:18522892008、18812669309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