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12 11:15:38 阅读:1277 次

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6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勘察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4.5000%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30天

(5)项目负责人:魏厚峰,高级工程师(S043355)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岩土工程甲级勘察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勘察工作需要,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人员及设备满足勘察工作需要。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4.8000%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30天

(5)项目负责人:黄卫红,高级工程师(10903B038456)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勘察工作需要,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人员及设备满足勘察工作需要。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4.0000%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30天

(5)项目负责人:杨国瑞,高级工程师(鲁18000183310004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勘察工作需要,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人员及设备满足勘察工作需要。

二、设计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水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批复相应设计费的94.5000%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设计服务期限: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人:王艳丽,高级工程师(S038523)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设计工作需要,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人员满足设计工作需要。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北京市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批复相应设计费的94.8000%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设计服务期限: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人:娄云平,高级工程师(ZGA2200296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设计工作需要,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人员满足设计工作需要。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

(2)投标报价:财政预算批复相应设计费的94.0000%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设计服务期限: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人:杨国瑞,高级工程师(鲁18000183310004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设计工作需要,近五年(2015年11月1日~2020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人员满足设计工作需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顾方、韩树磊、刘帆

联系电话:022-58792003、13920179663、18202562580

电子信箱:13920179663@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天津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58792081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