蓟州区2019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单村水净化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21 09:21:22 阅读:909 次

蓟州区2019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单村水净化工程施工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1日至2019年6月24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津水建筑工程公司

(2)投标报价:1433.9766万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108日历天

(5)项目经理:潘胜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津212090907165)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利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1436.9606万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108日历天

(5)项目经理:尹桂霞,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津112131307939)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宝泉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1438.1393万元

(3)质量目标:合格

(4)工期:108日历天

(5)项目经理:付发春,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津212080804892)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春鸥、张珍珍

联系电话13920932736、022-23266688转8023

电子信箱:zzz12.15.22.5@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24538327

 

招标人:天津市蓟州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