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已批复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实施情况分析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3.04.14 13:39:58 阅读:6390 次

海河流域已批复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实施情况分析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14日至2023年4月17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科技咨询中心

(2)投标报价:14.0000万元

(3)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5)项目负责人:宋秋波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0年3月~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中水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14.0000万元

(3)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5)项目负责人:刘博静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0年3月~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润海水利管理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14.0000万元

(3)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合同文件的要求

(4)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5)项目负责人:姚玉梅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0年3月~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张雪、张珍珍

联系电话:022-24102730、022-23266688转812

电子信箱:zzz12.15.22.5@163.com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