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津南区水库泵站拆除重建工程勘察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0.05.21 18:59:51 阅读:1250 次

 津南区南部绿色生态屏障建设工程—津南区水库泵站拆除重建工程勘察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5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6%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高玉生 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水利0400597)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3%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王希科 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S043354)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9%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王红菊  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309764)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5月1日~2020年4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津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刘艳、张惠

联系电话:022-23266688转8056、15176965053

电子信箱:z15176965053@163.com

招标人:天津市津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