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滦水源保护于桥水库综合治理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施工(第4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19.09.25 17:05:21 阅读:1676 次

引滦水源保护于桥水库综合治理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施工(第4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5日至2019年9月29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建六局水利水电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2380.2081万元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优良标准

(4)工期:9个月(非汛期)

(5)项目经理:王乃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津212101010207)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2346.9130万元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优良标准

(4)工期:9个月(非汛期)

(5)项目经理:李伟,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书编号:津212080906116)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华北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2394.9634万元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优良标准

(4)工期:9个月(非汛期)

(5)项目经理:霍晓峰,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津112181901303)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鑫淼、韩树磊

联系电话:022-58792065、022-23266688转8023、8053

电子信箱:13920179663@163.com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24538327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