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滦水源保护于桥水库综合治理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中标候选人公示 (4)

发布时间:2020.12.22 09:00:00 阅读:1149 次

引滦水源保护于桥水库综合治理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2日至2020年12月25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山水林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20.0000万元

(3)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使用林地手续批复后止

(5)项目负责人:王如玉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20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信和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3.5000万元

(3)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使用林地手续批复后止

(5)项目负责人:潘竞龙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20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环科弘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5.0000万元

(3)质量标准: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4)服务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使用林地手续批复后止

(5)项目负责人:冯巍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20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李鑫淼,段旭江、李爽

联系电话:02258792065,18522892008,18812669309

电子信箱:18522892008@163.com

 

招标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