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城区水系(潮北南排干等)综合治理工程(宝坻城区水系(潮北南排干等)综合治理工程施工(第1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7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7723520元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4)工期:31个月
(5)项目经理:贾维政,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晋1142017201809487)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四川宝鑫建设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7430069元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4)工期:31个月
(5)项目经理:敬伟,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川1512019202004555)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津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46893435.13元
(3)质量目标: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4)工期:31个月
(5)项目经理:曲利,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编号:津163200520080006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近五年(2019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胡海鹏,杨然然
联系电话:022-29222645,022-23266688转802,15022085207
电子信箱:15022085207@163.com
招标人:天津市宝坻区水利工程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