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自来水配套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09 14:03:30 阅读:2406 次

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自来水配套工程设计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1月14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外建华诚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设计费的97.8%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设计服务期限: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人:白亮,高级工程师(S034711)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华厦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设计费的97.5%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设计服务期限: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人:彭应翔,正高级工程师(S019172)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山西中水江河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设计费的98.3%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4款的约定

(4)设计服务期限: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5)项目负责人:廖展强,高级工程师(2014120758)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杨柳、段旭江

联系电话:022-63312081、18522892008

电子信箱:18522892008@163.com

招标人: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