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示范小城镇二期农民安置用房项目市政基础设施自来水配套工程勘察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8日至2022年11月21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华兴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8.5%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20天
(5)项目负责人:邸国生,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证书编号:AY151101076)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上海广联环境岩土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9.5%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20天
(5)项目负责人:沈奕,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证书编号:AY061200070)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勘察资质;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申佳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初步设计批复相应勘察费的97.5%
(3)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中《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20天
(5)项目负责人:王红亮,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证书(证书编号:AY151400358)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勘察资质;近五年(2017年11月1日~2022年10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杨柳、杨然然
联系电话:022-63312081、15022085207
电子信箱:15022085207@163.com
招标人:天津市安达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