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南水北调东线二期工程(东平湖以北部分)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7日至2020年3月30日。公示内容如下: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河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天津市水利勘测设计院与山东省水利勘测设计院联合体
(2)投标报价:取费基数的98.98%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
(4)勘察设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杜雷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水利0401159)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2)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均同时满足“具有独立法人的资格”的要求。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水东北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2)投标报价:取费基数的99.57%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
(4)勘察设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范景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2014110127)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2)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非联合体投标。
3.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
(2)投标报价:取费基数的99.8%
(3)质量目标: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程规范;通过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并获得相应批复文件
(4)勘察设计周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项目负责任人:石挨宝,正高级工程师(证书编号:080101878)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1)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设计资质;2)近五年(2015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3)非联合体投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谭杰,杨然然
联系电话:022-24102537,022-23266688转8044
电子信箱:puzezixun@126.com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3月27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签字)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