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片外泵站二期工程勘察(第2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23 15:04:05 阅读:1214 次

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补短板工程片外泵站二期工程勘察(第2标段)评标工作已结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推荐了中标候选人,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8日。公示内容如下:

1.第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测绘费的97%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徐鹏逍,正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近五年(2015年6月1日~2020年5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1. 第二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天津市地质工程勘察院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测绘费的95%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霍泽辉,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6月1日~2020年5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1. 第三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名称: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2)投标报价:批复相应勘察测绘费的98.5%

(3)质量标准:符合《通用合同条款》第5.10款的约定

(4)勘察服务期限:20日历天

(5)项目负责人:胡宏英,高级工程师

(6)评标情况: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资格能力条件: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6月1日~2020年5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异议受理联系人:常臻,段旭江

联系电话:13821312589,022-23266688转8160,18522892008

电子信箱:18522892008@163.com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于学堃

联系电话:58792073

 

招标人:天津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