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3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15 10:22:42 阅读:4332 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3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预算资金。招标人为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独流减河进洪闸位于海河流域大清河水系下游、东淀下口,闸上为子牙河与大清河汇流尾闾,闸下为独流减河起点。该闸上距枣林庄枢纽77km、新盖房枢纽102km,下距独流减河入海口67km,是独流减河的首部控制性工程,共计泄流孔36孔,设计总流量3600m3/s,主要功能是宣泄大清河系洪水经独流减河入海,确保洪水不进入天津市区,直接保卫团泊新区、津浦铁路、京沪高铁及京沪高速等基础设施,是雄安新区洪水入海的主要通道,亦是天津城市防洪的南大门。

独流减河进洪闸由北闸和南闸两座大型水闸组成,分别建成于1953年和1969年。建成后先后经历了1954年、1956年、1963年、1977年、1996年数次较大洪水的考验,历史最大流量1370m3/s(1954年),最高水位8.50m(1963年,大沽)。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3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2023年水利工程维修养护项目,合同编号:WXYH-HXJ-DJ-00-2023-04,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交通桥、检修桥维护,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等。

2.3 本项目自2023年4月20日开始,至2023年11月28日终止。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报价得分的5%作为其价格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8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20年3月~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受到禁止参加各类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2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2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6日14时00分,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踏勘现场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海委政务门户网站(www.hwcc.gov.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部海委海河下游管理局独流减河进洪闸管理处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第六埠村南

联  系  人:夏狄

电      话:022-87992371-631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2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邮        箱:zhao_linkai@163.com

联  系  人:赵林凯、张惠

电      话:022-23266688转820、13332029183、15176965053

发布日期: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