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河流域已批复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实施情况分析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3 17:03:15 阅读:6236 次

一、招标条件

海河流域已批复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实施情况分析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海河流域属于资源性缺水流域,近年来,为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管理,海委自1983年以来先后通过了“引滦工程”、“漳河”和“永定河干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各方案均由国务院印发实施。3条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的印发,一定程度上优化了相关河流的水资源配置,解决了相关区域之间的用水矛盾,为海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提供了依据。

在水量分配方案印发之后,为切实落实水量分配方案,需明确各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实施情况的评估办法,并对每年的水量分配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本项目即为开展此项工作的技术支撑,研究明确不同河流的考核技术方案,并在当前来水年型的基础上,分析各省实际地表水取用水量与分配的水量份额的一致性,对未能满足的情况调查分析具体原因,提出针对性的细化保障措施和解决问题的建议,从而为水量分配方案落地提供基础支撑。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海河流域已批复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实施情况分析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海河流域已批复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实施情况分析,合同编号:HWSZYGL-2023-BS-02。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编制项目工作大纲;(2)开展内业水量数据核查,配合进行现场复核,协助完成已批复跨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实施情况年度考核技术工作,形成评估报告;(3)编制完成《海河流域已批复跨省河流水量分配实施情况分析》成果报告。

三、计划服务期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合同约定内容。

四、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开展本项目的需要;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20年3月~2023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3年3月23日至2023年3月30日,每日9时~11时30分,13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3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及电汇凭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zz12.15.22.5@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七、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八、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23年4月13日9时30分,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海委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hwcc.gov.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招标人: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龙潭路15号

联系人:张雪

电话:022-2410273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zzz12.15.22.5@163.com

联系人:张珍珍

电话:022-23266688转812

发布日期: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