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武清城区泉州路、泉旺路、振华东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投资[2020]29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武清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武清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第1~2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武清城区泉州路、泉旺路、振华东道,主要建设内容为将武清城区泉州路、泉旺路、振华东道合流制管网改造为雨污分流制。
本次招标范围为武清城区泉州路、泉旺路、振华东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监理(第1~2标段)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监理(第1标段),合同编号:WQQZQWZHDDYWFLJL/HT-2020-01。主要内容为对泉州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包括新建雨水主管道,新建污水管道,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随管道实施雨水检查井、污水检查井工程等)和振华东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包括新建雨水主管道,路面拆除及修复工程,随管道实施雨水检查井工程等)进行施工监理。
(2)标段名称:监理(第2标段),合同编号:WQQZQWZHDDYWFLJL/HT-2020-02。主要内容对泉旺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包括新建雨水主管道,新建污水管道,随管道实施雨水检查井、污水检查井工程等)进行施工监理。
本监理合同段工程施工预计开工日期为2020年8月15日,预计建设周期138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满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监理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近五年(2015年7月1日~2020年6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7月7日至2020年7月14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8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银行帐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电话:16600459347。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监理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zz12.15.22.5@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招标人将于2020年7月15日9时组织现场踏勘,集合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8号),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食宿自理、交通工具自备。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武清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西道68号
联 系 人:姚雪亮
电 话:1382000011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政编码:300204
联系人:张珍珍
电话:022-23266688转8023,15510813359
发布日期:2020年7月7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张磐
电话:587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