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滦水源保护于桥水库综合治理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12.10 09:00:00 阅读:8804 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引滦水源保护于桥水库综合治理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农经[2019]428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奖励资金及市财政专项资金或地方政府债券。招标人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近年来,由于受上游来水、周边村落、养殖、农业等影响,于桥水库污染日益加重,水库生态系统遭到破坏,总氮、特别是磷超标严重,水体富营养加重,水生态系统越来越脆弱,藻类爆发频发,已威胁我市城市供水安全,加强于桥水库水源保护已刻不容缓。在积极推动潘大水库治理的同时,我市对库周污染源的治理也非常重视,但库区内仍存在周边面源污染以汛期汇流及坡面流方式通过大小沟渠进入库区、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缺少巡视道路、隔离网内部分区域没有形成完备的防护林体系等问题亟待解决。于桥水库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主要拦治水库北岸蓟县水产公司至三家店和淋河至水库东路以及水库南岸官撞村至水库东路段的面源污染。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引滦水源保护于桥水库综合治理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引滦水源保护于桥水库综合治理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合同编号:YLSYYQSKJWGEQLDKXXBG/HT-2020-01。主要工作内容为编制及报审《引滦水源保护于桥水库综合治理环库截污沟二期工程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书》。

2.3 服务期限

本项目计划服务周期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使用林地手续批复后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近三年(2017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3.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2017年12月至2020年期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6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对其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12月10日至2020年12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账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电话:16600459347。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8522892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12月21日14时,地点: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李鑫淼

电       话:0225879206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8522892008@163.com

联系人:段旭江、李爽

电  话:18522892008,18812669309

发 布  日 期: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