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镇郭庄子村污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10.25 09:00:00 阅读:3275 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镇郭庄子村污水改造工程已经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19]6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出资和太平镇自筹。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本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郭庄子村丰润里、鑫源里及津苑里三个小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如下:

丰润里小区拆除并恢复d200承插式混凝土污水管1684.45米、d300承插式混凝土污水管404.53米,安装预制混凝土检查井276座,现浇混凝土化粪池1座,破除及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7687.59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5125.06平方米、水泥砖路面2562.53平方米等。

鑫源里小区拆除并恢复d200承插式混凝土污水管677米、d300承插式混凝土污水管280米,安装预制混凝土检查井116座,破除及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3518.08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2344.90平方米、水泥砖路面1172.45平方米等。

津苑里小区拆除并恢复d200承插式混凝土污水管1419.26米、d300承插式混凝土污水管897.5米,安装预制混凝土检查井144座,现浇混凝土化粪池2座,破除及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8525.68平方米、沥青混凝土路面5683.76平方米、水泥砖路面2841.920平方米等。

2.1.2 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1125,计划完工日期为20191220日。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太平镇郭庄子村污水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太平镇郭庄子村污水改造工程施工,合同编号:TPZGZZWSGZSG/HT-2019-01,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及恢复污水管道、新建检查井、新建化粪池、破除及恢复道路结构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近五年(20142018)具有完成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201610月~2019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3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类似工程合同复印件(以上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于201910252019111(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1130分,1430分~17时到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2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以现金、支票、银行汇票、电汇形式),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111514时,地点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踏勘现场

招标人定于20191119时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南环路1号)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愿参加,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人: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太平镇南环路1

    人:刘工

      话:022-6315778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驻场):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zzz12.15.22.5@163.com

联系人:张珍珍、马晓宇

电话:022-23266688802380531551081335917502271206

发布日期:20191025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王小伟

电话:24538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