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全国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已经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水规计〔2021〕383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和天津市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涉及10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新建1处大江大河水文站、省级水质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1项、建设省级应急机动测验队1处、水文业务系统建设1套。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
(1)勘察标段名称: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勘察,合同编号:SWJCSSJSKC/HT-20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新建1处大江大河水文站、省级水质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1项、建设省级应急机动测验队1处、水文业务系统建设1套等。勘察内容为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
(2)设计标段名称:天津市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项目设计,合同编号:SWJCSSJSSJ/HT-2022。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处国家基本水文站提档升级、新建1处大江大河水文站、省级水质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1项、建设省级应急机动测验队1处、水文业务系统建设1套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1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20天内完成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应按下述要求完成设计工作:
1)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30天内,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7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水文设施)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五年(2017年8月1日~2022年7月31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2年8月11日9时至2022年8月17日17时。
5.2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各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新开路支行;
银行账号:9550880071897000151;
联系电话:022-88262266-8223。
5.3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和测绘)或(和)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zhao_linkai@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
六、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8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友谊路60号
联系人:单丽敏
电话:022-28452263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政编码:300204
网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zhao_linkai@163.com
联系人:赵林凯、刘帆
电话:022-23236900转820,13332029183、18202562580
发布日期:2022年8月10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水文水资源管理中心
受理负责人:单丽敏
电话:022-28452263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局
受理人:张磐
电话:022-5879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