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沽排水河东沽泵站自流闸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批复(农经)[2020]8号批准,勘察、设计所需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资金或地方政府债券。招标人为天津市津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概况
大沽排水河是天津市南部的主要排水河道,开挖于1958年,曾经是天津市两大排污河之一,对天津市的排水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大沽排水河还承担着沿线污水处理厂日常排水的任务,为减少泵站开泵几率,使河道水能迅速排除,可利用东沽自流闸在下游潮位较低时自流排水。因此,本次工程的主要任务是通过对东沽泵站自流闸拆除重建,保障闸上游日常来水在潮位较低时能自流排水,并避免海水倒灌。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大沽排水河东沽泵站自流闸改扩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2个标段。
(1)标段名称:大沽排水河东沽泵站自流闸改扩建工程勘察,合同编号:DGBZZLZGKJKCSJ/HT-2020-01。工程建设内容为对东沽泵站自流闸拆除扩建,包括进口护砌段、进口翼墙段、闸室段、消力池段、出口护砌段等。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
(2)标段名称:大沽排水河东沽泵站自流闸改扩建工程设计,合同编号:DGBZZLZGKJKCSJ/HT-2020-02。工程建设内容为对东沽泵站自流闸拆除扩建,包括进口护砌段、进口翼墙段、闸室段、消力池段、出口护砌段等。设计阶段及内容包括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15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初步设计、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初步设计阶段:发出开始设计通知后30天内,完成本合同初步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3)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3.1勘察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3月1日~2020年2月29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设计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颁发的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近五年(2015年3月1日~2020年2月29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3月11日至2020年3月18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招标文件各标段每套售价8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帐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4.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7502271206@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4.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现场踏勘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视情况自行踏勘,踏勘过程中应做好相应防疫措施。投标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xzsp.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津南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津南区津沽路59号
联 系 人:刘艳
电 话:1361211511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7502271206@163.com
联 系 人:马晓宇
电 话:022-23266688转8053,17502271206
发 布 日 期:2020年3月11日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水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于学堃
电话:587920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