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青区河道及雨水管网治理工程-雨水管网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25 14:27:47 阅读:2736 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青区河道及雨水管网治理工程初步设计已由天津市西青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西审环投资〔2024〕3号批准,资金来源为西青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代理机构为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雨水管网治理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本次工程涉及1053个改造点位,主要存在的问题为雨、污水管道混接、错接,严重污染周边的水系环境,对居民生活环境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另外,雨水直接排放至污水管道,导致积水产生,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居民的生活健康。因此,必须抓紧时间进行改造才能彻底解决雨污水管道混接错接带来的一系列不利影响。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西青区河道及雨水管网治理工程-雨水管网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共1个标段。标段名称:雨水管网治理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编号:XQQYSGWZLKCSJ/HT-2024-01。工程内容包括对杨柳青镇现有存在问题的1053个串接混接点位进行排水管网改造,新建雨水检查井、污水检查井、雨水收水井及污水管网,同时对因改造施工而开挖的路面进行原状恢复。勘察内容为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设计内容为招标设计(含技术条款和招标图纸)和施工图设计工作(含设计变更、现场设代和后续服务等)。

2.3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

(1)计划勘察周期

发出开始勘察通知后20天内,提交相应勘察成果。勘察成果应满足本工程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设计需要。

(2)计划设计周期

1)招标设计阶段:根据招标工作的需要,按时完成本合同的招标设计文件,并满足审查要求;

2)施工图设计阶段: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阶段的设计文件和图纸的供应计划完成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满足施工图审查及施工进度要求。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评标时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5%作为价格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国家颁发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甲级勘察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2)国家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以上(含丙级)设计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综合类设计甲级资质。

(3)近五年(2019年10月1日~2024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勘察设计工作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4年9月25日9时至2024年10月8日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电汇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等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东支行;

银行账户:9550880071897000151。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7502271206@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六、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21日9时30分,地点为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第二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tjggzy.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西青区杨柳青柳口路北4号

联  系  人:伍旭生

电        话:022-2739134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解放南路中段(与湘江道交口)富裕中心2号楼701A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7502271206@163.com

联系人:马晓宇

电话:022-23236688-803,17502271206

发 布  日 期:2024年9月25日

 

 

异议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水务事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伍旭生

电话:022-27391349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西青区水务局

受理负责人:赵彦春

电话:022-27921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