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和积水片改造工程PPP项目已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资金来源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2.1.1 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扩建污水处理规模45万吨/日、污泥处置规模700吨/日;西南楼、西沽、密云路地区3处积水片改造和咸阳路泵站出水管道工程。
2.1.2 本项目计划服务期初步确定时间为1年,如遇延长按项目进展进度执行,全部服务内容服务完毕为止。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和积水片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和积水片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合同编号:JGWSCSQJSPZXFW/HT-2020-01,主要内容为津沽污水处理厂三期和积水片改造工程PPP项目咨询服务。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在评标过程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优惠调整。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在评标过程中对其价格给予优惠调整。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在评标过程中对其价格给予优惠调整。
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
4.2 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具有完成类似项目的业绩;
4.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2017年9月~2020年均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4.4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结果为准)。
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1 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2020年9月23日至2020年9月29日,每日9时~11时30分,14时30分~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招标文件获取的费用:人民币800元,以电汇方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天津通达支行;
银行账号:120066189018010003567;
5.3 投标人需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材料的扫描件。投标人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上述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18522892008@163.com,并注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开票信息等有关信息。上述材料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后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
5.4 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本项目不接受现场购买,招标代理机构以电子文件方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的电子邮箱。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后3天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20日,地点: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场所,具体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根据项目投标情况和天津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提前3日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zwfwb.tj.gov.cn)、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交易管理中心网(www.tsjj.com.cn)、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网(www.tjpuze.com.cn)发布。
招 标 人:天津市水务工程建设事务中心
招标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8号
联 系 人:李鑫淼
电 话:022-58792065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广顺道1号
邮 政 编 码:300204
网 址:http://www.tjpuze.com.cn
电子信箱:18522892008@163.com
联系人:段旭江、李爽
联系电话:022-23266688转8160,18522892008、18812669309
发布日期:2020年9月22日